乌鲁木齐以“红黑榜”助力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以施行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为抓手,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格评价标准。针对不同业态制定“红黑榜”制度,明确评价标准,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红榜”;将未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因食品违法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榜”。
强化激励整改。“红榜”示范、“黑榜”鞭策,今年以来累计发布包括食品生产、餐饮、校园食品安全等“红黑榜”17期,激励“红榜”单位持续保持入榜条件,倒逼“黑榜”单位整改落实,同时督促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自查整改,形成曝光一家、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实施动态管理。被列入“红榜”的单位因食品安全问题达不到“红榜”条件的,将撤销其“红榜”资格;被列入“黑榜”的单位通过组织“回头看”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持续保持的,将其移出“黑榜”,形成监管闭环,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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