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首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评估支持中心”在山西省儿童医院成立
4月25日,山西省儿童医院与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评估支持中心”。山西省儿童医院院长康文娟、副院长胡先明,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建民等出席签约仪式。
康文娟在讲话中指出,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儿童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心理健康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山西省儿童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工作已深入参与到母婴依恋、亲子养育、儿童成长及青少年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心理保健的积极作用。通过全方位的心理关怀,提升广大儿童、青少年人群的身心健康水平,进而促进家庭的和谐与幸福。
胡建民表示,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评估支持中心,能充分发挥山西省儿童医院在心理、精神障碍理论研究和临床诊疗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进而联合打造成集评估、医疗、康复于一体的心理损害评估支持模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坚实的专业医疗保障和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
会议还就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评估支持专项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编辑:李扬
审核:杨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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