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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瑶海区荣礼蒜业经营部经营抽检不合格的生姜案

2024-05-08 09:33:50 来源: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瑶海区荣礼蒜业经营部经营抽检不合格的生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4〕40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荣礼蒜业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NJT9X1T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之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生姜的违法行为。

  另当事人采购生姜时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构成了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126】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之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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