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医药产学研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甘肃省是我国中医药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被确定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全国首个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入选全国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获批陇西高新区中医药特色产业基地等。
中医药产业是甘肃省经济发展的潜在增长点。甘肃是我国中药材主要产地之一,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460万亩左右,年产量约130万吨,初步形成以陇西、岷县、渭源等县区为龙头的规模化中药材市场体系,年交易额达260亿元;出台了《甘肃省中药材标准》《甘肃省中药炮制规范》,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
近年来,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部署政策引领、平台搭建、研发生产,有力推动了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策保障。出台了《甘肃省中医药条例》《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肃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甘肃省“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甘肃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中医药产业的稳步发展。
搭建平台联合攻关。甘肃省有中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研究中心1个、陇药产业创新研究院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1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中医药产业创新联合体1个。中医药领域科研获奖240余项,获实用新型专利270余项。组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240余项,支持经费5000余万元,争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3项,支持经费1600余万元。
深化开放合作。推动兰州高新区联合上海中医药大学建立“张江·兰白·上中医中药经典名方研究院”;围绕陇粤两地中医药文化传承、道地药材种植等,推动“大湾区·兰白自创区中医药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在乌克兰、法国、新西兰、匈牙利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立了16家岐黄中医学院或中医中心;建立了中—巴传统药物合作研究中心;以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载体,深化与日本、伊朗、巴基斯坦的中医药科技交流合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未来擘画了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强化中医药领域协同创新。整合现有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领域创新平台,建立技术创新共享机制,联合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深化与上海张江及广东等区域的战略协作,引进培育合同研发机构,使国内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等在甘肃设点布局。
加快企业创新成果产出。充分发挥甘肃中医药产业创新联合体作用,引导科研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积极参与现有研发产品临床试验、药品评审等具体环节,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突破研发产品与市场之间的壁垒,促进优质产品的研发及转化。
加强中医药领域人才培养。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培育形成一批中医药领域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建设,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使更多人才在科技创新主战场上得到锤炼、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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