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祿之源国、膜粉世家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胜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国品牌海藻面膜(精选小颗粒)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通告显示,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包括:祿之源国海藻面膜、泽秀媛黑玫瑰籽海藻面膜、百诗凯海藻补水面膜、膜粉世家草本植物海藻面膜、瑶域草本海藻面膜、诗呵雅草本海藻面膜、Mochynu藻尚好白芨草本海藻面膜、藻尚好天然植物海藻面膜、茫茫兔草本海藻面膜、法仙奴积雪草清润花萃泥膜、泊泉雅海藻颗粒面膜、清妍泉天然海藻面膜、利贝·爱玻尿酸补水面膜、WSMM防晒喷雾、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韩后白嫩户外防晒露、碧素堂防晒霜、迪悦朵防晒乳、采洁防晒霜、玫黛琳靓肤隔离防晒霜、Anchuyt水感美白隔离防晒乳、迷色粉丝冰爽防晒隔离乳、花月情千姿防晒乳、亮颜水感防晒霜、卡丹侬烈日防晒喷雾、MAKEOVER持妆美颜粉底液、忆可恩绿茶细致毛孔BB霜、卡缇嘉水嫩亮采隔离霜等(详见下图)
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保健营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保健营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保健营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保健营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相关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3、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电话:010-64201955 邮箱:cncare2008@126.com。
相关信息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