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员外”霍山石斛酒被指违规夸大宣传
近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斛员外”霍山石斛酒违规夸大宣传,宣传内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斛员外”霍山石斛酒出品商安徽斛家石畔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其咨询过工商部门,朋友圈属于私域流量,可以随便发。
“斛员外”白酒被指违规夸大宣传
据消费者投诉称,一段名为“安徽斛员外酒业宣传”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该酒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宣传视频中,“斛员外”酒“健康”、“高端”“天花板”等宣传词语,有消费者认为该品牌存在误导消费之嫌,涉嫌违规夸大宣传。
在抖音平台,记者查询到,用户名称为“安徽斛员外(新号)”的内容发布了多个关于斛员外酒类的宣传,其中霍山石斛酒H20零售价1880元/瓶、御藏30零售价2499元/瓶,文案宣称:集五谷之原浆,采霍山石斛(“米斛”)母条原枝之精华,创中国高端健康白酒引领品牌。
在某网络平台发布的该酒类宣传
在六安举办的斛员外新品上市品鉴会的宣传视频上,宣称“陪人生贵人,喝养生好酒,斛员外为健康干杯”。 还有一款打有“斛员外”logo的宣传短片文案显示,融入传统的酿酒工艺,酿造出口感醇厚、香气悠长的霍山石斛酒,其中“敬畏自然”“尊重友情”镜头中有多人持白酒杯碰杯场景。
投诉人指出,虽然霍山石斛的确是安徽著名特产,具有一定的保健功效, 但具体到这款酒上,其所谓的“H20”、“御藏30”是产品特殊的代号,还是指有20年、30年的藏酒历史,特别是“御藏”两字,很容易让消费者认为是藏的老酒,"斛员外"的宣传存在模糊概念的问题。此外,其使用“养生”、“健康”、“高端”“引领”字样,消费者在购买时确实分辨不清。
“斛员外”酒生产基地探秘
“H20”、“御藏30”,“斛员外”酒用的究竟是老酒还是新酒?究竟是酿造酒还是配制酒?
对于消费者而言,确实有点“傻傻分不清”。
对此,记者对该款酒对外宣传为酿造等行为进行调查。
“斛员外”酒的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为安徽仲翁酒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庐江县泥河镇工业集中区。此外,注册地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某商业大厦的安徽斛家石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和安徽斛员外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法定代表人为汪正虎,注册资本均为500万(元)。
记者两次前往庐江县泥河镇的安徽仲翁酒业公司进行实地探访。两次到访,均未看到有工人生产。厂区内宣传栏上还在宣传另一种“本斛堂”酒,广告语称“健康饮酒 ·就选本斛堂”。
位于庐江县泥河镇的生产厂区
在公司内部,记者并未见到工作人员。在厂区大门旁零售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徽仲翁酒业原来是庐江老酒厂,老名字系江南春,经过几轮变更,老窖池已没有了,换老板就换名称,现在名称为仲翁酒业。
据熟悉该酒厂的庐江当地人士反映,仲翁酒业公司基本“不冒烟”,即不生产,酒类产品系从外地购进基酒进行调配。
据知情人士透露,斛员外石斛酒的生产周期仅限于传统佳节之前,其余时间则处于停工状态,其酒类产品主要是从其他地方采购基酒后进行调配。
负责人称已咨询工商 朋友圈可以“随便发”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责任单位安徽斛家石畔科技有限公司是怎样看待呢?
该公司负责人汪正虎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有消费者反映了斛员外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汪:我们没有虚假宣传,我们没有任何宣传,广告语都没有。只有斛员外霍山石斛酒。
记者:消费者提出诸如“斛员外1988”、“H20”、“御藏30”的问题,还有为健康干杯也是广告法上禁止的。
汪:那我们都没写过,朋友圈随便发,无所谓的,广告画面上都没有。我们咨询过了工商局,广告上没有广告语,朋友圈可以随便发,那是私域流量。
记者:消费者会不会认为在打擦边球?
汪:朋友圈可以随便发。
朋友圈是否可以随便发违反广告法的宣传内容?
对于汪正虎的回应,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却有不同看法。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朋友圈并非宣传的“避风港”,仍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朋友圈是公共场所,无论是在广告宣传中,还是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商家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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