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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这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4-04-23 11:51:22 来源:云南广播电视台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67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661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1、镇雄小沈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腾冲鸿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锅酒(散装称重),检出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鲁甸县文屏镇夏文英水果摊销售的脐橙,联苯菊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安宁玉鲜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氟虫腈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龙陵县龙都家乐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云南省保山市达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绿心豆,酸价、过氧化值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复检不合格)

  6、武定县狮山镇永凯干菜店销售的山奈,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姚安县惠宜佳超市销售的、标称云南肴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花腊肉(计量称重),亚硝酸盐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复检不合格)

  8、景洪项大妈包子铺的自制油条,铝的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红河县用珍蔬菜摊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河滨集贸市场马春兰销售的辣椒,噻虫胺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景洪鲜美人家便利店销售的椪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贡山县月秋干货酱菜店销售的泡藠头,苯甲酸钠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景洪市曼贡忠秀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大姚兰酥包子店销售的白馒头,检出糖精钠及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鲁甸县文屏镇四季土菜餐馆自制的油炸花生(散装称重),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吡虫啉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一旦食用残留严重超标的果蔬产品,易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中毒,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二、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是常见的防腐剂和护色剂。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摄入高剂量的亚硝酸盐能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类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应小于等于30mg/kg。亚硝酸盐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卫生质量控制不当。

  三、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在产品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来调节口感,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

  四、多菌灵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食荚豌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食荚豌豆中多菌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五、联苯菊酯

  联苯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性农药。急性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乏力、双手颤抖、心律不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联苯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联苯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柑中联苯菊酯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沃柑中联苯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云南网


编辑:李杨
审核:杨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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